钢铁稀土等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发布

2013-01-29 08:28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工信部、发改委等12个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稀土等9大行业的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5年,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60%左右,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6~7家具有较强区域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大幅减少企业数量,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重点支持钢铁企业参与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焦化企业的整合。

《意见》明确,到2015年,前10家水泥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35%,形成3~4家熟料产能1亿吨以上,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建材企业集团;重点支持优势骨干水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在电解铝方面,到2015年,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电解铝企业集团,前10家企业的冶炼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到90%;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行业格局;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在稀土行业方面,《意见》提出将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行业格局。

此外,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区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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