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化工产品出口关税政策调整 化肥获利好

2012-12-18 11:07 来源: 钢联煤化工

钢联资讯消息,17日,财政部发布了《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部分产品关税政策有所调整。而据了解,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多个化肥品种出口关税下调,部分品种淡季出口窗口期有所延长,利好化肥出口。

下表为部分化工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情况。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简称)

出口税率(%)

2013年建议暂定税率(%)

2013年特别出口税率(%)

75

27060000

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包括再造焦油(含蒽油≥50%及沥青≥40%的“炭黑油”除外)

15

76

2707100

粗苯

10

90

28092019

磷酸

 300元/吨

91

 28111100

氢氟酸(氟化氢)

15

159

2902200

4

0

160

3102100

尿素②

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2%;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02-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基准价格按2.26元/公斤计算)

旺季(1-6月,11、12月):75

161

3102400

硝酸铵与碳酸钙或其他无

肥效无机物的混合物

7

161

 31024000

硝酸铵与碳酸钙或其他无

肥效无机物的混合物

7

162

31025000

硝酸钠

 7

163

31026000

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及

混合物

7

164

31028000

 尿素及硝酸铵混合物的水

溶液或氨水溶液

7

165

31029010

氰氨化钙

7

166

31029090

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

肥,包括上述子目未列名

的混合物

2

 旺季(1-6月,11、12月):75%

167

31031010

重过磷酸钙

5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5%

168

31031090

其他过磷酸钙

7

169

31039000

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

5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

16日-12月31日):75%

170

31042090

其他氯化钾

2000元/吨

171

31043000

硫酸钾

2000元/吨

172

31049010

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

粗钾盐

30

75

173

31049090

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

30

75

176

31053000

磷酸氢二铵②

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5%;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05-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3.5元/公斤计算)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

16日-12月31日):75%

177

31054000

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

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②

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5%;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05-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

(基准价格按3.2元/公斤计算)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5%

178

31055100

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

7

179

31055900

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

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5%

180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

7

181

31059000

其他肥料

5

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75%

注①“ex”表示应税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

②出口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有关税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③表中有特别出口税率的商品,出口的适用税率为:暂定税率+特别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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