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签订稀土整治目标责任状

2012-02-24 08:23 来源: 国土资源部

近年来,江西省安远县按照“整合资源、保护环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深度加工、做大产业”的总体要求,从整治稀土资源开采和经营秩序入手,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整治稀土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治稀土开发秩序的责任主体。各乡镇通过成立整治稀土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好各方关系,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

安远县稀土资源储量潜力较大,远景储量高达11万吨。一段时间以来,稀土价格一路走高,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致使非法盗采稀土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该县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整治稀土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制定稀土矿区巡查和复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和矿山整治后的复查;通过建立综合监管队伍,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稀土盗采点实施及时、快速打击取缔,确保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好转。

对收购、运输、加工非法稀土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依法依规从重查处。对非法盗采稀土行为未及时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参与、支持、为非法盗采提供保护伞的政府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辖区内盗采滥挖稀土资源现象得不到根本治理的乡镇,由县政府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日常巡查中,该县对发现非法盗采稀土矿点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并在全市率先启动破坏价值鉴定程序,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私采滥挖、非法开采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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