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项目

2012-02-10 07:36 来源:新华网

江苏省政府日前以“苏政发〔2012〕6号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促进全省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稀土行业销售收入力争达1000亿元,同时,今后将实施严格的行业和环境准入制度,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

江苏省将大力培育宜兴、常熟、溧阳、沛县、阜宁等一批稀土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稀土催化、发光、磁性材料、储氢材料、结构功能材料、特种玻璃陶瓷等六大类稀土新材料产业,在控制冶炼分离产品总量的同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全省稀土行业转型升级。

今后,江苏省将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编制、下达和监管制度,对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对矿产品及其冶炼分离产品指定收购单位。建立稀土冶炼分离和产品流通台账、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提高稀土出口企业注册资本金、产品质量、出口数量及出口额等资质门槛,合理确定出口企业数量。加强对稀土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监测和日常执法监管,每两年开展一轮稀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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