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提高煤炭及煤加工企业经营规模门槛
2011-07-20 10:31 来源: 钢联煤化工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合理布局工作要求,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结合该市煤炭市场发展现状,提出了促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有序发展的工作意见。该意见提出了煤炭及煤加工企业经营规模准入门槛。
一是提高煤炭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到2012年底,全市批发零售企业注册资金要增加到1000万元以上,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要增加到200万元以上。到2015年,所有批发零售企业注册资本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是提高煤炭经营企业交易量。将年度煤炭经营量作为对经营企业检查考核的指标,要求批发零售企业2012年年度经营量不低于4万吨;煤制品企业不低于1万吨。
另外,为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意见还提出,精简优化批发经营企业,培育支持一批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的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鼓励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发展连锁经营。